哎呦我去,这事儿说起来真够离谱的。李平凡,就我这么个主儿,以前在地球上是个连PPT都做不利索的普通社畜,谁知道一觉醒来,老天爷跟我开了个大玩笑,把我扔到了这个动不动就山崩地裂、御剑飞行的玄幻世界。更坑爹的是,别人穿越附赠毁天灭地的系统老爷爷,我的那个系统刚露了个脸,就“砰”一声跟过年放窜天猴似的,炸得连个提示音都没留下-1。我低头瞅瞅自己,身上半点灵气波动都莫得,好嘛,在这大佬多如狗、圣贤满地走的地界,我妥妥是个战五渣的凡人啊-4。
心里那叫一个慌得一批,感觉出门随便撞上个谁,人家打个喷嚏都能把我震成八瓣。没辙,我只能缩在系统崩溃前友情赠送的最后遗产——一个山旮旯里的小庭院,打死也不敢迈出大门一步-1。我心里头那个愁啊,就跟十五个吊桶打水似的,七上八下。这往后的日子可咋整?为了不饿死,我只能撸起袖子,把院子里那点地给收拾了,种上些瓜果蔬菜。又从外头捡回来一条瘦不拉几、看起来活不久的小土狗,给它起名“来福”,指望它能带来点好运。池塘里捞了几尾小鱼苗,屋檐下住了窝小麻雀,日子就这么清汤寡水地过着了。

可你说奇不奇怪哈,我觉着吧,我这种田养花的手艺,也就是地球小区绿化带的水平。但我后院那几棵半死不活的桃树,第二年就长得亭亭如盖,结出的桃子水灵灵的,咬一口满嘴生津,浑身暖洋洋,晚上睡觉都不带做梦的。我自己还嘀咕呢,这异世界的土壤就是肥!还有我写毛笔字静心,那字儿丑得我自己都不忍看,随便团了扔在角落;画画解闷,画的山啊水啊还没小学生的简笔画像样。可我那“来福”就爱叼这些纸团当球玩,有一回它把个纸团扒拉出门缝了。
好家伙,这一扒拉可捅了马蜂窝!没几天,我这破院子外头就隐隐约约像是来了不少人,气息一个比一个吓人,我扒着门缝往外瞧,腿肚子都转筋。他们不敢进来,就在外头嘀嘀咕咕,说什么“大道真言”、“法则显化”,争得面红耳赤,差点动手。我听得云里雾里,心想这些人修仙把脑子修坏了吧?就我那破字画,糊墙都嫌寒碜。后来我才整明白,敢情在他们眼里,我那歪歪扭扭的线条,是什么了不得的“道纹”,看一眼就能让卡了几百年的瓶颈松动-1。我那《原来我是绝世高人》里头的主角,估摸着开头跟我一样懵圈,他肯定也想不到,自己眼里普通的日子,在别人那儿能掀起那么大风浪-1。这书妙就妙在,它先把一个极致反差的局给设下了,让读者跟着主角一起“无知”,一起体验那种错位的幽默和惊喜,挠得人心痒痒。

最让我掉下巴的还是我院子里那些“小家伙们”。那天不知从哪儿跑来一只受了伤、脏兮兮的小白猫,蜷在我门口喵喵叫,怪可怜的,我就把它抱进屋养着了。有一回我在屋里看书,外头突然传来一阵恐怖得让我灵魂都要出窍的兽吼,还有惊天动地的打斗声。我吓得钻桌子底下直哆嗦,心想完了完了,神仙打架,我这池鱼要遭殃了。结果没过一会儿,声音停了,我家来福溜溜达达从外面回来,嘴里还叼着一根像是某种巨型猛兽的、金灿灿的毛,它把毛丢在我脚边,尾巴摇得跟电风扇似的,一脸“快夸我”的表情。那只小白猫则慵懒地舔着爪子,一副“小事一桩”的模样。我捧着那根重若千钧、威压散逸的毛,整个人都石化了。
后来类似的事儿多了去了。我池塘里的鱼,有一天忽然腾空而起,身上鳞片金光闪闪,院子里云蒸霞蔚;屋檐下的麻雀偶尔飞出去,回来时爪子上居然抓着几片流光溢彩的、疑似龙鳞的东西……我这才后知后觉,腿一软瘫在椅子上。我的妈呀!我这哪儿是捡了小动物,我这是开了一个“神兽幼儿园”外加“上古妖帝养老院”啊-1!那本《原来我是绝世高人》的故事核心,我觉得就是这种“凡尔赛”到极致的设定,主角越觉得自己平凡,身边物事显露的不凡就越有冲击力,让读者有一种“众人皆醉我独醒(其实是众人皆醒我独醉)”的上帝视角快感-4。它精准抓住了我们这种普通读者内心那点小幻想:不用刻苦修炼,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,本身就是最高深的“道”。
日子久了,我也有点麻木了,爱咋咋地吧。我照样种我的桃树,今年桃子结得格外多,吃不完,我就酿了几坛酒。心血来潮,抱着我那张在地球上两百块买的破古琴,在桃树下瞎弹了一曲,怀念怀念过去的加班生活(唉,你说人是不是贱得慌)。弹到伤心处(主要是怀念奶茶和网游),我还干嚎了两嗓子。
这一弹不要紧,异象又来了。满树的桃花无风自动,漫天飞舞,香气凝成了实质的云雾。我正纳闷呢,一抬头,看见桃树梢头,不知何时静静地坐着一位身穿宫装、容颜绝世的女子,她正闭着眼,听得如痴如醉,眼角似乎还有泪光。我琴音一停,她睁开眼,那目光深邃得仿佛包含了万古星空。她对我微微一笑,点了点头,什么也没说,身影便如同融入月光般缓缓消散了。后来我才从门外那些“邻居”们极度压抑激动的窃窃私语中得知,那一位,竟是横跨了无数世界而来的无双女帝-1!
到这份上,我就算是块榆木疙瘩,也琢磨出味儿来了。我可能、大概、也许……真的有点不一般?但我仔细内视,经脉空空如也;用力跳一跳,离地还是三十公分。我迷茫了。直到有一天,一个自称是落魄书生的人,历经“千辛万苦”(主要是躲开院子外那些虎视眈眈的守卫者)来到我院门口,向我求一幅字,说镇宅用。我推辞不过,随手写了“平安是福”四个字给他。
几个月后,整个修行界传来轰动消息:为祸一方的血海邪尊,被一位手持无名字帖的书生,用帖子上“平安是福”四个字化作的无上法则神链,给镇压在了无尽海眼,生生世世不得翻身!那书生也因此顿悟,立地成圣。消息传回我这小山村,我正端着饭碗,一口汤全喷在了来福身上。来福嫌弃地白了我一眼,抖了抖毛。
我放下碗,看着围着我打转的、一脸无辜的来福,怀里揣着呼噜震天响的小白猫,池塘里跃出水面的金光鲤鱼,屋檐上叽叽喳喳的麻雀……再想起我后院吃不完的桃子,房间里堆着的、我自己都嫌占地方的涂鸦之作。
我挠了挠头,望向远处云雾缭绕的仙山,那些修士们为了一个秘境名额、一本功法打得头破血流。而我,每天烦恼的是桃子太多吃不完会烂,狗子又把我鞋子叼走了,今天的晚饭是该炖白菜还是炒萝卜。
忽然间,我悟了。去他娘的绝世高人,去他娘的无上大道。我拎起水壶,哼着跑调的小曲,给我那些宝贝桃树浇水去了。这日子,美着呢!说到底,像《原来我是绝世高人》这样的故事能火,就是因为它给咱们这些被生活折腾得够呛的普通人,造了一个最舒坦的梦:你的平凡,就是这世间最牛逼的资本;你好好活着,开心活着,本身就是一种能惊掉所有人下巴的、最强大的“修为”。